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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暴利涉险盗采山石 收买巡山员难逃法网
时间:2019-06-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牟暴利涉险盗采山石   收买巡山员难逃法网

    日前,我院办理了一起周某某、严某某等人涉嫌非法采矿案,涉案人数达10人,涉案人员已被作出不同处理。

    2019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鄢某某等三人为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雇佣犯罪嫌疑人周某夜里多次驾驶铲车在大洪山林场盗采山石,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王某某负责运输销售,销售数额达14.7万余元。为防止被抓,周某某等人收买大洪山林场巡山员四人帮助其望风并通风报信,并在被盗的山石销售后共同瓜分利益。

    大洪山林场于2014年被禹会区政府列为禁采区,犯罪嫌疑人周某某、鄢某某等6人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进入禁采区开采山石运输、销售,情节严重,巡山员蔡某某、魏某等3人收受好处通风报信,均属于帮助犯,我院对以上9名犯罪嫌疑人均以涉嫌非法采矿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根据现有证据犯罪嫌疑人、巡山员吕某参与其中一次,犯罪数额达不到构罪标准,我院对吕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