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禹会区人民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方案
时间:2022-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禹会区人民检察院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相关部署,现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根据我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院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中要做到统一思想、态度坚决,精心组织、行动迅速,切实做到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宣传引导同步跟进,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努力为专项行动开展营造氛围、引领舆论。

二、宣传重点

1.围绕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活动的决策部署,讲透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

2.围绕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活动,讲好检察办案故事。

3.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讲述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中取得的工作成果和积极成效。注意挖掘在办理养老诈骗案件中政治站位高、办案能力强、奉献精神足的典型人物,突出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展现我院依法监督、强化履职的风采。

三、工作举措

1.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月。根据省院、市院的要求,于2022513日至613日,开展主题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检察机关在行动”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本辖区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以播放新媒体作品、发放宣传册、举办法治讲堂等形式,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

2.推出一批新闻报道和新媒体作品。对办理的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庭审活动、典型人物及先进经验等,及时形成文字材料向蚌埠日报等在本地区有广泛影响力的报刊投稿。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定期编发检察机关内部典型人物、典型案例及先进经验做法。

3.密切关注专项行动涉检负面舆情。对涉及范围广、被害人众多、性质比较恶劣的养老诈骗案件,要坚决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加强舆情风险评估,认真做好相关预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

4.加强信息简报宣传。各部门及时向院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信息,经院专项行动办公室筛选整理后每月向上级院及时报送信息简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专项活动办公室与新闻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在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宣传活动等方面共同策划、共同实施,切实保证宣传发动工作声势大、效果好。

2.积极争取支持。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宣传部门、网信和党委政法委的支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采访报道,切实保证检察专项行动有力度、有影响。

3.创新工作方式。要结合当地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品创作方面,大胆探索、积极进取,推动我院检察新闻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

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活动由院政治部及专项行动办公室具体负责。

5.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加强舆情研判,及时发现、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管理信息发布流程,稿件发布按规定送审,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禹会区人民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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