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笔试考核确定以下考生进入复试。请下列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8月25日(星期四)上午8:15前到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二楼210室报到,参加复试。不能参加复试的请提前告之;迟到半小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复试人员名单:
齐冉冉 王菊 杨璐 余雪凯 滕四龙 沈亚
李雅霓 宋杰 王大旭 邱朝正 钱熙彤 张卫健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