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2月26日在禹会区第十六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全力推进实施全市检察系统“5201”工程,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构建和谐禹会、平安禹会、法治禹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一)惩防并举,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根据中央反腐倡廉的总体部署和新要求,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3件23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同比上升 35.2%,立案数创历史新高。提起公诉23件23人,有罪判决率10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8万元。
注重查办大案要案。坚持“老虎”、“ 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办大案要案,共查办五万元以上的大案21件21人,查处要案3件3人。开展了反贪“百日攻坚”和反渎“小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市检察系统反贪“百日攻坚”活动中,我院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
注重查办窝案串案。坚持“系统抓、抓系统”,重点查办窝案串案,查办了蚌埠市自动化研究所所长罗某某等四人私分国有资产窝案及安徽财经大学文学与艺术学院院长石某某、设计系主任刘某某受贿串案等一批在本地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注重提升办案质量。严格贯彻《两个证据规定》,运用同步录音录像、司法鉴定、文证审查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注重侦查工作前移,把好初查质量关、立案关,坚持程序、实体并重,严格非法证据排除,强化证据意识,确保立得准、诉得了、判得掉。
注重预防工作实效。紧扣“安徽检察预防行”主题,多措并举开展预防工作。发放预防教育宣传资料620份,预防咨询213次,开展预防调查并撰写案例分析73篇,开展法制讲座24次、法制宣传36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06次。扎实推进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媒体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到马城镇政府、莱特集团、长青乡石巷村、蚌埠市第四中学、张公山社区、蚌埠日报社等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
(二)宽严相济,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开展专项惩治活动。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28件317人,经审查批准、决定逮捕202件28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79件550人,已提起公诉338件487人,移送他院审查17件21人。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15人,提起公诉283人。
突出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惩治活动,办理了张某某等6人利用工业松香加工烤鸭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系列案件,法院均已做出有罪判决,维护了民生民利。
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根据蚌埠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决定,全市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由我院统一审查起诉。今年以来共受理16件20人,已办结15件18人。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注重落实从宽处理政策,可不批捕的不予批捕,可不起诉的依法不起诉,做到宽严相济,宽严有度。全年决定不批准逮捕33人,不起诉2人。如办理的大学生徐某诈骗一案,综合全案考虑,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三)强化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纠正漏捕9人,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的5件6人,监督公安机关不当立案7件7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14人;纠正漏诉17人,追诉漏罪2件。对侦查、审判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和口头纠正意见209件次;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今年已改判3件7人。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线索47件。提请抗诉2件,采纳1件;提出检察建议32件,均被采纳;对执行活动监督15件,对诉讼活动中违法行为监督6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5件、终结审查7件。
加强监所检察监督。准确定位驻所检察监督职责,坚持日巡查、周检查、月评查和重大节日全程同步监督检查的“四查制”,协助蚌埠戒毒所维护在所人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监管场所。认真做好在押人犯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共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21份,均得到采纳。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发挥案管中心职能,对案件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业务网上审批、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制定了《案件管理工作通报制度》、《流程监督管理工作规定》等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共受理案件777件1022人,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314份,接待律师阅卷228人次,组织开展案件评查4次,评查案件597件。
二、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警执法水平
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区委、市检察院统一部署安排,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保证了教育实践活动不空、不偏、不走过场,得到了区委的肯定。编发活动《简报》85期;在蚌埠市检察院与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全市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知识竞赛中,我院代表队荣获二等奖。
优化班子及队伍结构。今年市检察院下派一名中层干部到我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加强了院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采取民主推荐和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任命了四部门正职和两部门副职。在区委的支持下,增设了计财装备科、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两个内设机构。
着力提升干警素质能力。深入开展学习交流和理论研讨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脱产培训学习65人次,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理论研讨会2次。继续大力推行“导师制”,坚持“传帮带”与“练学用”相结合,促进年轻干警尽快成长。两名院领导被聘为安徽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四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理论研究人才;五名干警被授予全市“检察业务办案能手”称号。在禹会区举办的“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知识竞赛中,我院代表队荣获二等奖。
注重理论研究和检察文化宣传。重视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合力构建检察大宣传格局。今年在《法制与社会》、《比较法研究》等国家和省级刊物上发表调研论文47篇;在《检察日报》、《法制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省级以上报刊及网络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96篇;自行创办的双月刊《禹检新风》报,至今已出版22期。检察长撰写的论文《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可操作性探讨》入选全省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资料库、撰写的征文《完善基层检察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制度的几点思考》获蚌埠市纪念人大成立60周年征文评选三等奖;一名干警撰写的《“入户盗窃”未遂之研究》论文,获中国科学发展与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创新成果一等奖。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两个责任”落实,严格履行检察长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与全体干警家属签订廉洁家庭承诺书,把好家庭廉洁关,今年又有一名干警家庭被评为全市“廉洁家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紧抓作风建设,将干警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坚持“零容忍”从严治检,始终保持干警零违纪、错案和办案安全事故零发生的良好记录。在获评“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基础上,今年我院被市纪委确定为“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报送单位。
加强检务保障建设。规范办案工作区管理使用,确保安全办案无事故;严格车辆、财务管理制度,注重规范化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大宗支出集体研究,建立“三公”经费支出定期公开公示制度。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网络安全管理,按照上级检察院的要求,今年再次投入200余万元,新建了侦查指挥平台,完成“案件信息公开”配置和分级保护建设工程,同时对办案工作区和中心机房进行升级改造。
三、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推进平安禹会建设
围绕化解社会矛盾,回应群众涉检诉求。建立健全信访制度,创新完善接待方法,构建涉检信访处置新格局。接待群众来访207人,检察长接访41人,联合接访21次;受理控告申诉案件71件71人,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20人。认真做好全国“两会”、十八届四中全会、APEC会议期间接访维稳工作。创新开展了回访考察、实地接访工作,通过登门、电话等方式,主动对姚焕英、朱之利等8位特困救助对象家庭进行了回访考察,得到受访人的一致好评;深入长青乡石巷村村民焦万英家中开展实地接访,就地化解了焦万英、宋家富两家因宅基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将为民服务落到实处。近年来我院无一例涉检进京访和赴省访事件发生。一名干警被评为安徽省“第二届控告申诉检察接访能手”。
围绕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坚持把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作为检察工作重要内容,自觉服从和服务区委工作大局,积极配合参与征迁拆违及“城中村”等治安复杂地区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为村“两委”换届提供法律服务,大力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及时介入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案件,依法快捕快诉。认真开展禁毒宣传、食品安全宣传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我院3名法制副校长定期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加大对监外执行“五种人”管理的监督力度,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针对存在问题,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建议收监执行罪犯1人。综治工作在检察环节得到较好落实。
四、深化改革创新力度,推进工作创新发展
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在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均衡发展的同时,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推进检察工作整体提高和创新发展。
(一)理清思路,职务犯罪预防进一步拓展
在习近平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重要讲话引领下,预防办找准定位、拓新思路,注重深入挖掘、体现特色。一是在辖区长青乡政府、涂山风景区冷水村建立2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流动基地,结合案件办理,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借助蚌埠市高铁站电子显示屏和交通主干道交叉口建大型宣传海报及宣传标语,并在多路公交大巴车体上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宣传。三是主动与蚌埠街门户网站、蚌埠日报社合作,利用主流网络媒体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搭建预防职务犯罪大平台。四是深入莱特集团市政重点工程项目“热胜青577”工程施工现场和高新区市政重点工程“黄山大道”建设现场进行法制宣传,做好重点工程预防。五是与禹会区法院合作建立庭审观摩教育制度,共同印发《案件庭审旁听教育制度(试行)》文件,探索制度创新,同时将庭审情况在新浪微博现场直播。
我院预防工作连续两年在全市检察系统考评中位列第一。预防办创作的两幅廉政公益海报均获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廉政公益海报优秀奖;两幅摄影作品分别入选全国和全省检察机关廉洁从检书画摄影集,其中一幅作品获全省预防职务犯罪摄影大赛优秀奖。今年预防业务工作被市检察院确定为全市特色品牌上报省院。
(二)更新理念,公诉量刑建议进一步深化
我院率先在全市检察系统试行量刑建议工作,受到省市两级院的表扬和肯定,并被省市两级院作为“蓝本”予以推广。全省检察机关公诉案件观摩示范庭和工作亮点展示会在禹会区院召开;《检察日报》、《法制日报》分别对我院量刑建议工作予以专题报道。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量刑建议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重点与人民法院就判决采纳量刑建议说理工作进行磋商、达成共识,这是我院深化量刑建议工作又一探索创新举措。今年我院共向法院书面提出量刑建议案件212件,法院已判决149件,采纳建议143件,采纳率95.9%。9月下旬,全市检察机关公诉案件观摩示范庭在我区召开,较好地展现了我院整体水平。
(三)阳光司法,检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
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借助四个平台积极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借助案件管理平台,开展案件信息查询,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发布重大案件信息,使案件管理中心成为检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窗口和服务载体。二是借助控申接待平台,将检察长接待日、举报电话、受案范围等在控申大厅公布,制作了检民联系卡,方便群众诉求。三是借助互联网平台,开通了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外网、禹检微博,及时与群众交流互动,让社会和群众最大限度地了解、支持、监督检察工作。四是借助新媒体平台,加强与主流网站媒体的密切联系,积极开展检媒共建活动,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坚持正面宣传报道,传递检察好声音。
五、坚持党的统一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完成区委统一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我院开展重要工作部署、查办大要案或遇有其他重大事项,均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对区委、上级院交办案件,坚持逐案研究、落实部门、限期办结,并及时汇报办理结果。
自觉接受监督。定期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今年在区第16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我院就检察技术信息工作作了专题报告,获得好评。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检查指导工作5次,对区人大交办事项做到有回音、有答复。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经过努力,我院实现了新的发展。连续两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两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工作考核中,以四区第一、总评第二的成绩,获评“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目前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继续保持先进位次,稳立全市第一方阵。
一年来区检察院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区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和关怀,得益于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干警的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规范执法理念和规范化建设还要不断提升;三是我院虽取得较大进步,但与先进兄弟院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向更高的目标迈进仍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仍需加倍努力。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5年区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顺应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一手抓执法办案与规范化建设、一手抓队伍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干警素能为保障,紧紧围绕市检察院提出的“5201”工程,以三严三实为标尺,开拓创新、拼搏进取,争创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
针对这一总体工作思路,着重做到“五个坚持”,推进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强检察业务建设。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不断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机制,自觉融入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全面履行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职责。重点查办权力机关、司法领域职务犯罪,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的新型犯罪,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二是坚持以提高干警素能为关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以人才兴检为导向,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活动,积极参加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搭建网络学习平台,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顺应时代发展变化,积极应对司法体制改革。
三是坚持以铸造职业精神为核心,加强思想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培育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良好职业风范;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唱响思想文化主旋律,发挥检察正能量,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
四是坚持以强化科技应用为重点,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规范执法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完善执法办案科技手段和应用水平,加快科技装备更新升级,以开展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侦查指挥平台、案件信息公开和分级保护等为重点,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实现检察工作全面数字化、信息化、规范化。
五是坚持以塑造良好形象为主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模式,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形式,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零容忍”从严治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三严三实为标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振奋精神,务实创新,为构建和谐禹会、平安禹会、法治禹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实现禹会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注:文中数据均截止到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