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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偷狗贼毒狗卖肉被判刑
时间:2021-05-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两偷狗贼毒狗卖肉被判刑

 
 

    近日,我院办理的姚某、李某偷狗案获生效判决。2020年1月至7月,被告人姚某、李某驾驶套牌车多次在我市高新区内偷狗,共偷得三条土狗、一条比特犬和一条金毛犬。我院经审查认为,姚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二人刑事责任。2020年12月24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我院指控成立,量刑建议适当。被告人姚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姚某上诉称自己没有和李某共同盗窃。二审法院经查认为,姚某伙同李某驾车多次至蚌埠市高新区附近偷狗的事实,不仅有监控视频、通话记录、指认笔录及照片、价格认定书、证人证言、辨认笔录、被害人陈述等证据证实,且与李某供述能相互印证,姚某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2021年4月1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