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身穿尼姑服,手持念珠的“尼姑”,声称来自佛教圣地九华山,以“消灾祸”为名兜售小佛像,并借机诈骗老年人钱财。日前,本院以诈骗罪依法对两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7年10月,被告人左志甲、左美乙在老家枞阳购买了尼姑服,小佛像等物品计划通过假扮尼姑销售佛像来试探选择被害人实施诈骗。在进入本市禹会区张公山三村杨某某家中后,谎称被害人家中将有血光之灾,需要拿钱破灾,骗取杨某某人民币23800元。
本院认为,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左志甲,左美乙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