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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检察部门依法监督侵权责任人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
时间:2017-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726日,在市检察院、禹会区检察院、禹会区法院、禹会区环保分局等单位人员现场监督下,民事公益诉讼被告通达公司对禹会区秦集镇老贯徐村因非法电镀造成的重金属铬污染场所进行了治理。 

  经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审核资质,侵权责任人委托的安徽皖欣公司对非法电镀场所和电镀污水流经的排水设施周边的土壤,按照国家环境污染治理的要求,全部予以挖掘并装袋,运往安徽皖欣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费用全部由侵权责任人承担。 

  公益诉讼被告通达公司表示,在禹会区检察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后,该公司非常重视,主动与检察机关联系,接受全部民事诉讼请求,按要求进行治理,并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认真审核被委托单位和人员的生产资质,避免再发生类似污染事件。 

  对被污染土壤的无害化处理情况,检察机关将会同环保部门做进一步跟踪监督,同时委托鉴定机构对污染场所进行检测,确保污染得到彻底治理,保障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