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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业务
三项措施确保统计衔接工作顺利推进
时间:2015-05-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业务统计是检察业务工作的“眼睛”,为切实贯彻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正式开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与统计系统衔接工作过的通知》要求,确保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与集中部署的AJ2013对接,我院采取三项措施扎实推进统计衔接工作。

  一、各部门协同推进。我院将统计衔接工作作为一项全院性的工作推进,组织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情况、统一思想。将统计工作变化情况通报各部门负责人,使其认识到统计工作是加强和完善案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准确统计,加强分析,充分发挥统计职能的指导和服务参谋作用。同时,就如何落实变化后统计工作对数据准确性、分析报送等工作的新要求进行商讨,并达成共识。

  二、提升统计人员的素质。结合高检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计衔接操作指引手册》,组织案管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扎实基础。为做好统计衔接工作,我院在1月下旬派案管工作人员参加省院组织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与集中部署AJ2013统计系统衔接操作技能培训班。嗣后,由案管组织,立足统计工作实际,对各科室内勤进行统计业务培训,明确各科室在统计衔接工作中的责任。院技术部门提前做好相应的权限配置工作,为统计衔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三、案管部门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并相互支持。与以往的工作模式不同,按照先数据导入,然后数据交换,从而实现数据的抓取。承办人作为数据的填录人,案卡出现错误只能由承办人修改,各业务部门内勤都是信息联络员,内勤对承办人在案件信息填报时要多沟通,及时反馈给案管统计员,然后由统计人员重新导入并交换数据。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注重与其他兄弟院的统计人员密切联系,相互学习,携手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