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执业药师作为群众用药的重要保障,其规范履职意义重大。然而,执业药师“挂证”这一乱象,却严重威胁着群众用药安全。执业药师“挂证”是指执业药师将个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在其他药店或单位,而本人并未实际在岗执业,药店表面上配备了执业药师,实则聘的是“影子药师”。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也给药品安全和公众健康带来潜在风险。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干警前往禹会区和高新区相关行政部门分别调取辖区内执业药师身份信息和社保缴纳情况等数据,并以执业药师的“注册单位”与“参保单位”作为关键信息进行比对分析,筛查出执业药师注册单位和参保单位不一致的异常数据18条。经实地核查发现8位执业药师全职就业单位与执业药师注册单位不一致,存在“人证分离”现象,影响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月12日,禹会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公开听证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积极履职。听证会上,检察官就案情、调查取证过程以及行政机关法定职责进行了说明。行政机关代表围绕当前履职情况及下一步如何治理“人证分离”行为等方面给予方案。人民监督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向行政机关代表进行提问,并提出意见建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的方式进一步督促行政机关对“人证分离”问题依法履职,督促和推动药师职业领域的规范和完善,保障用药安全。
药品安全无小事,“挂证”乱象整治必须落到实处。下一步,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监督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有效实施,以检察担当守护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