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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厅变赌博场 “发财梦”成“铁窗泪”
时间:2024-1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时尚的外形,轻松的玩法,看似无害的“游戏机”背后却暗藏玄机。原以为是休闲娱乐的游戏厅,谁料却成吞人钱财的赌博场,本想坐着轻松赚大钱的赌博游戏厅老板,摇身一变成为“铁窗阶下囚”。近日,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对这样一起开设赌场案件提起公诉。

2023年3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祖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在一小区住房内摆放九台具有押分、退币、退分等赌博功能的“九七明星”赌博游戏机吸引他人赌博,并先后雇佣张某、谢某担任赌博游戏厅上分员,通过赌资结算从中获利。经查,被告人祖某某通过上述方式共计非法获利四万余元,该案涉赌资金十二万余元。

经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审理,被告人祖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具有退分等赌博功能的赌博游戏机吸引赌客赌博,并雇佣专门为赌博活动提供帮助的上分人员,非法获利四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9月18日,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查后以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祖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检察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条问题意见》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03条第2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检察官提醒:

十赌九诈,十赌九输,赌博不是赚钱门路,开设赌场更不是发财捷径,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有受众面广、欺骗性和危害性强等特点,即使是披着“打小鱼游戏”等电子游戏机的外衣,但依旧不改其赌博的本质,广大群众要仔细甄别,及时举报,守护社会良好风气,不让赌博危害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