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淮河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平衡。2023年5月,蚌埠市农业农村局通过《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将渔业行政执法权赋权给市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禹会区人民检察院作为蚌埠市环境资源类案件指定管辖院,于2024年5月向三家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检察意见共4件,建议乡镇政府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乡镇政府因缺乏有效指导,至今未立案处罚,严重影响了行政效率和行政处罚效果。
9月19日上午,禹会区人民检察院举行非法捕捞水产品不起诉行刑衔接系列案磋商会,邀请了蚌埠市农业农村局、淮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禹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涉及乡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员参加会议。
磋商会上,与会代表进行了充分交流。各乡镇政府代表提出,由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行政处罚专业性较强,乡镇执法人员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且未办理过相关案件,导致行政处罚案件难落实。市区两级农业农村局均表示将进一步为乡镇政府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行政处罚提供指导帮助,也将协调组织开展渔业执法培训。
磋商会后,禹会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就本院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跟进监督系列案召开听证会。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人民监督员与六家行政单位一同探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办理情况、堵点难点问题,提出可行性意见。听证会后,该院向三家乡镇政府制发了行刑反向衔接跟进监督的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及时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向三家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职,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合力实现行政效率与社会秩序稳定的有机统一。
此次听证会,既是检察机关主动作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举措,更是进一步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水域生态平衡的有效途径。下一步,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履行检察职能,以专业的法治保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以高质效履职办案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做实“不起诉”后半篇文章,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