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恰逢禹会区检察公益林设立一周年之际,禹会检察公益林揭牌仪式在蚌埠市禹会区大洪山林场举行。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献亮,禹会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国勋参加活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强化对大洪山林场保护力度,禹会区人民检察院与蚌埠市禹会区大洪山林场签订大洪山环境保护协议,共同筹建“检察公益林”,旨在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该检察公益林占地200余亩,资金来源以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费用为主,按照“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将公益诉讼专项资金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通过异地补植复绿进行替代性修复。
揭牌仪式后,参加活动的领导同志和共建单位职工代表一起参加了种植活动。
下一步,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立体化生态检察模式,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为建设现代化美好禹会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