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区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护航安全稳定着力点——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踔厉奋发、笃行不怠。2023年,禹会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觉融入社会治理,强化检察担当作为,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各项检察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2019年以来连续四年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基层检察院”。
一项项亮点工作、一个个为民举措,一串串闪亮的数据,烙下禹会检察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历史印记。一年来,禹会区检察院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坚持民有所呼、检有所应,着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突出政治建检 全面提升队伍素能
2023年,禹会区检察院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淬炼党性作风,引导检察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坚持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实绩,围绕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五大”要求和“三问三思”讨论活动,全面检视整改问题,提升担当作为能力,在学思践悟中一体推动主题教育见行见效。
禹会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压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刀刃向内强化干部队伍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共办理案件961件;加强业务数据定期通报、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和融合履职素能。2023年以来,24个集体和个人获得表彰,其中第一检察部先后获得省、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1人获评全省优秀公诉人。
聚焦中心大局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禹会区检察院始终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护航安全稳定着力点,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年来,禹会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97件307人,提起公诉482件828人。通过办案追赃挽损1400余万元。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起诉54件180人,办理缅北移交跨境涉诈人员案件共40余人。陶某等人贩卖大麻素油新型毒品案获评“安徽省检察机关打击毒品犯罪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禹会区检察院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对涉恶案件提起公诉4件15人;积极开展“打早除小”试点工作,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普法宣传19次。在办理未成年人被敲诈勒索涉恶案件中,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健全公安信息网查询使用审批制度及建立辍学失学核查工作机制。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禹会区检察院扎实推进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设立服务自贸区检察办公室,前移服务关口。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要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妥善办理各类涉企案件,正确适用量刑建议,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共办理相关案件119件,清理积案9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对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提起公诉52件112人。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宣传部版权局等6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朱某某侵犯著作权案。
立足主责主业 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年来,禹会区检察院立足主责主业,坚持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引导检察人员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基本价值追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刑事检察方面,该院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立案、撤案80件,纠正漏捕漏诉81人,书面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230件,自行补充侦查335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改变强制措施42人。重大案件主动靠前引导,提前介入侦查活动120余次。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60余次,强化协作配合。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9件。协助省检察院立案查办的胡某某涉嫌徇私枉法、强奸案,是全省检察机关第一起司法工作人员涉重大犯罪的机动侦查权案件,为该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民事行政检察方面,采取委托鉴定、数据比对、公开听证等核查方式,强化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和治理,提请抗诉4件。推进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专项工作,认真办理涉企民事监督案件,涉某油品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监督案件为企业减损500余万元,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例。落实行政检察办案一体化机制,协助省检察院办理政府履约践诺案件及行政申诉案件。通过督促纠正违法、推动和解、司法救助等举措,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利用“行政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模型”排查类案线索,发出检察建议42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优秀案例、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案例各1件。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履职服务的重心之一。一年来,禹会区检察院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25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34件,向法院提起民事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2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82件,发出检察建议8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开展淮河船舶污染治理专项活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件,协同行政主管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码头及非法拆船维修作业点,推动其成立“三无船舶”认定小组,依法开展全市“三无船舶”认定取缔工作。投入110万元生态环境赔偿金,在三汊河湿地和大洪山分别设立检察公益林,实施“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工作。针对水源地保护,共制发检察建议1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姜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同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湿地生态保护典型案例。
积极主动作为 践行司法为民要求
一年来,禹会区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聚焦民生热点,强化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通过每件个案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释放“检察温度”。
该院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批准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28件68人,提起公诉20件30人。开展社会调查44次。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45份。对禹会区、高新区4754名教职员工开展入职查询。联合团区委、区教体局等,开展弱势困境儿童慰问帮扶工作,参与校园环境、周边食品安全检查。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制作预防校园暴力、隔空猥亵等短片6个,在多媒体平台广泛投放。与行政主管部门会签文件26份,提升校园周边电子烟整治、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等工作合力。25名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担任辖区近60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采取法治课、播放法治宣传片、走进法治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未检工作获得省检察院及团省委推介10次。
该院聚力“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努力办好民生案件。办理食品安全、现制现售饮用水机经营乱象整治、医疗美容等公益诉讼17件,建某甲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消保委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办理王某某等50余人系列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为被害人挽回损失1000余万元,获评省公安厅“反诈经典案例”。办理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麦麸皮饲料案,“刑事+行政”检察融合履职,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农资生产规范经营。办理农民工、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司法救助案件49件,发放救助金25.9万元。
禹会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盯重点环节,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14件,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132件,办结121件。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27件198人,依法不起诉109件149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29件830人,适用率85.51%。办理刑事和解案件28件,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新形势激励新担当,新征程呼唤新作为。禹会区检察院将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推深做实“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以实干担当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禹会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