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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 ——禹会检察公益诉讼进行时
时间:2023-1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绿水青山的守护者

——禹会检察公益诉讼进行时

高水平保护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只有依靠高水平保护才能实现。

治理淮河船舶污染、建立检察公益林……今年以来,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围绕绿水青山保护,深入开展一系列公益诉讼检察实践探索,为城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公益检察力量。

淮河船舶污染治理 守好一湾碧水

今年年初,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在省市两级检察机关的统筹部署下,开展淮河船舶污染治理专项活动,成立了以检察长、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为成员的办案团队,积极摸排案件线索,推进案件办理,共向属地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制发七个检察建议,督促取缔高新区新城口村非法码头、非法船舶拆解点,拆除水上非法船舶维修作业龙门吊。

2023年3月,高新区天河科技园收到检察建议后,组织力量集中排查相关问题并进行整改,依法清退非法拆解船只2艘,非法作业点1处,非法船舶维修喷漆点1处,清除固定设备恢复耕地5亩,非法码头切滩恢复3000平方米,拆除违章搭建2处,清理活动板房3处,扣押作业工具若干,清理现场垃圾和船体废钢。现场安置警示牌6个,24小时监控设备,限高架2处和限宽墩4个,成立巡逻队加强日常巡查,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私自拆船现象不反弹。

2023年6月,蚌埠市人民政府正式发文关于成立蚌埠市“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小组,7月出具蚌埠市高新区“三无”船舶联合勘验认定意见,新城口村6艘疑似“三无”船舶中5艘被列为“三无”船舶,未被认定三无船舶的当事人主动提出,自行消除龙门吊设施,并在指定水域切割,完成龙门吊拆除,8月底,其他5艘龙门吊由高新区管委会牵头,组织交通执法、城管等部门对进行强制脱移拆解。截止9月12日,6艘船舶龙门吊及其设备全部拆除完毕。

建立检察公益林 践行替代性修复理念

检察公益林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和有益探索,旨在按照“谁破坏、谁修复原则”,秉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的工作思路,将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通过异地补植复绿进行替代性修复。

2023年3月,禹会区人民检察院投入100万元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金,通过市检察院与市林长办密切协作,在三汊河国家湿地公园设立检察公益林,实施“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工作。此外,今年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又投入10万元生态损害赔偿金,在蚌埠大洪山国有林场设立检察公益林,建立“公益生态修复基地”,拓展了替代性生态修复途径,提升涉林资源保护质效,实现了司法办案与保护生态双赢共赢。

随着生态环境赔偿制度的建立健全,下一步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探索“检察公益林基地”、“碳汇”等更多的生态修复方式,为生态修复损害赔偿开启更多的路径选择。

让青山常在,让绿水长流。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完善公益保护长效机制,推动解决生态保护难题,探索更多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公益保护蚌埠模式,锲而不舍把生态文明建设这篇大文章做好,为淮河经济绘就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