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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全国生态日 他们这样做
时间:2023-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首个全国生态日 他们这样做

2023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全国生态日当天禹会区检察院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更深入普及:“禁渔”宣传推动全民参与

8月中旬,暑气正浓,淮河蚌埠闸两岸人头攒动。

“您好,这是禁捕禁钓的相关政策和环保知识宣传册,守护蚌埠的绿水青山需要您的共同参与。”禹会区检察院的干警们首个全国生态日的契机,来到淮河蚌埠闸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通过搭建普法宣传点、设置展板、发放公益诉讼手册及环保袋等方式向来往群众讲解公益诉讼相关法规和淮河干流蚌埠段季节性禁渔政策。


作为长江流域全面禁渔的332个保护区之一,蚌埠闸区域属于淮河蚌埠段四大家鱼长春鳊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淮河蚌埠闸段(蚌埠闸上下游各500米)的1000亩水域实行全年禁渔。

古人云:“不焚林而猎,不竭泽而渔”。检察官们还通过以案释法,让周围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以及淮河流域的禁捕要求,提高全社会爱护淮河,保护淮河的意识。


加强保护树立标识守护水源地

为加强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干警们在蚌埠闸闸上水源地树立警示牌,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垂钓、违规种植等,以提醒促警醒,把保护饮用水水源提升到法律保护的高度,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保护饮用水。

《蚌埠市禹会区“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要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不断恢复河湖水域面积、河湖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禁止在饮用水源地以及保护区内开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生产、建设活动。

久久为功,水清岸绿。禹会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为蚌埠闸水源地保护提供司法保障。


和谐共生与大洪山林场签订保护协议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强化对大洪山林场保护力度,建设美丽禹会,禹会区检察院与蚌埠市大洪山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大洪山环境保护协议。协议签订后,禹会区检察院将在大洪山林场设立“公益生态修复基地”,基地在“检察公益林”的基础上,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实践、司法宣传等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新理念,激发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法律延伸

值得一提的是,设立全国生态日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决定形式作出的,充分彰显了权威性、严肃性。这也是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有力举措之一。目前我国已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30余部、行政法规100多件、地方性法规1000余件,还有其他大量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形成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检察官寄语

只有把绿色发展的底色铺好,才能确保发展的健康可持续,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淮河蚌埠闸持续禁渔让养育淮畔人民的母亲河休养生息。在蚌埠闸水源地,树立水源地保护标识,让环保的理念跃然眼前、深入人心;在大洪山林场,签订保护协议是对青山的一份承诺。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

我们是身着“检察蓝”的公益诉讼检察官,是这片“生态绿”的受益者,更是这片“生态绿”的守护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这篇大文章做好,除了进一步加强检察监督促进能动履职,还需要各方汇聚力量,不懈努力,久久为功,打造一张独具蚌埠特色的淮河闸“新名片”,为淮河经济绘就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