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助力美好生态环境建设,3月19日至3月21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西城带队分别赴蚌埠市水利局、禹会区农林水利委员会和禹会区环保局进行走访调研并开展交流座谈。
我院检察人员分别向三家单位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的有关情况,强调了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并就加强部门间协作事宜进行协商。蚌埠市水利局和禹会区农林水利委员会详细介绍了蚌埠市和禹会区“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分析,禹会区环保局详细介绍了环保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和近期工作开展情况。三家单位均表示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严格执法,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尽职尽责。
三轮座谈后,各单位均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立足各自职能、相互支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公益诉讼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