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我院祝辉、成振、李元杰、齐冉冉、孟凡伟5名同志发扬风格、主动报名,积极参加区委统一组织的义务献血活动,其中祝辉同志已经是第10次参加义务献血活动。他们的行为体现了禹检院始终关心关爱公益事业,自觉践行无私奉献的精神。全院干警应向他们学习,在各项工作中努力进取、勇于担当、争做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