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团支部被团省委表彰为2014年度“安徽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时间:2015-06-05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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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共青团安徽省委以皖青〔2015〕7号文件下发表彰决定: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被表彰为2014年度“安徽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蚌埠市仅有两个团支部获此殊荣。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禹检院团支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干警紧紧围绕党组既定目标,立足岗位、开拓创新,充分发挥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全院干警以此为动力,振奋精神、务实进取、再接再厉,专心专注工作,争取为我院继续全面争先争优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